工行修订"电子银行章程" 网银用户加重负担(2)

2018-06-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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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规定,银行业的同行指出,目前为止,对网银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及用户的责任界定存在“模糊地带”,银行与用户均缺乏必要的维权依据。

为了尽量维护双方交易的安全性,包括浦发等多家银行在内,不久前都全线叫停了静态密码登录网银的支付功能,转而大力推广安全级别相对较高的数字证书、动态密码等用户。

“新章程”加重了用户责任

尽管工行已率先提出了网银用户义务条款,但是,网银资金损失后的责任认定仍然难以进行,其中“举证”是一项很难逾越的障碍。

上海中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云表示,司法诉讼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无论对银行还是用户,在网银资金被盗上,“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都很难。不过,在工行新章程生效后,银行通过制订格式条款,将自己放到了一个相对优势的地位上,相当于银行将责任一次性“打包”甩给用户。毕竟,用户“举证”自己在使用网银时已尽到风险防范义务是很难的。

相关人士认为,“新章程”加重了用户责任,而实际上,银行保证网银交易安全才是第一要务,银行应该提供更加复杂的程序设置,避免用户在一些重要信息丢失或被盗后的资金损失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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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新章程"规定的网银用户防范义务

●妥善保管与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的各项重要资料,如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电子银行口令卡等,防止被他人利用。

●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存折密码、电子银行密码(口令)、客户证书密码等重要信息,不要告知包括银行人员在内的任何人。客户在使用电子银行过程中暂时离开或在完成电子银行交易后,应及时退出电子银行系统。使用客户证书的,要将客户证书介质从计算机上及时取出并保管。

●避免使用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如姓名、生日、常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等)或具有明显规律性的字符(如重复或连续的数字或字母)作为密码;电子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应设置为不同内容,并做到经常更换。

●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安装防病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保护用于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安全,防止其发生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不要在网吧等多人共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

●直接登录www.icbc.com.cn网址,或拨打95588、其他在工行网站公布的指定电话号码,或发送短信到工行网站公布的指定号码办理电子银行业务,不要通过其他网址、号码或链接登录电子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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