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七大设计原则

2019-11-27 16:08:14来源:博客园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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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的七大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单一职责原则想表达的核心思想就是“高内聚”,一个模块只完成一项功能。在面向对象设计中,一个类只应该负责一项职责,如果同时承担太多职责,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了一起。

  2、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任何时候都可以用子类型来替换父类型。

  3、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面向接口编程,声明方法的参数类型、方法的返回类型、变量的引用类型时,尽可能使用抽象类型而不用具体类型,因为抽象类型可以被它的任何一个子类型所替代,请参考下面的里氏替换原则。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尽量细化接口。

  5、迪米特法则【LOW OF DEMETER】: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识原则,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低耦合)

  6、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7、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ion/Aggregation Reuse Principle(CARP) 】:尽量使用组合和聚合,少使用继承的关系来达到复用的原则。类与类之间简单的说有三种关系,IS-A关系、HAS-A关系、USE-A关系,分别代表继承、关联和依赖。

   其中,关联关系根据其关联的强度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关联、聚合和合成,但说白了都是HAS-A关系,合成聚合复用原则想表达的是优先考虑HAS-A关系而不是IS-A关系复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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