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被告以投资网站广告位为名诈骗

2011-11-03 02:54:16来源:[标签:来源] 阅读 ()

新老客户大回馈,云服务器低至5折

  投资网站广告位,投资10000元,无需亲自操作,每月就有1200元至1600元不等的收益,听上去挺吸引吧?佛山百余位老人就是轻信这样的谎言被骗400多万元。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不久前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蒋某平、黄某财、吴某等5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昨日,该案在禅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诱人

  无需亲自操作 月月坐等收钱

  公诉机关称,2010年5月,佛山奥斯之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奥斯之达公司)注册成立,黄某财(27岁,高中文化,广东省茂名市人)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蒋某平(35岁,高中文化,湖南省永州市人)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请吴某、赖某、谢某等人参与公司经营。其中吴某任公司顾问并与蒋某平、黄某财一起负责公司决策及具体运营,赖某任公司财务兼业务员,谢某任公司技术员兼业务员。

  黄某财供认,奥斯之达公司主要是对客户宣传销售大中华威斯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某网站上的商机地带广告位。公司先是介绍该网站的发展前景和广告位的销售价格,随后承诺只要客户每投资10000元,无需其亲自操作,每月就能有1200元至1600元不等的收益。

  随着公司“宣传”力度的展开,这家设在禅城区国际商业中心大厦1505室的公司依靠高额回报的噱头,很快吸引了众多中老年人的注意。公司负责财务的赖某供认,参与投资的客户基本都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

   案发

  分红几次之后 从此没了下文

  据多名受害者反映,奥斯之达公司成立后,投资者确实收到三四个月的分红款。但是,从2010年11月开始,该公司再也不提分红一事。

  2011年1月10日下午,多名受骗者前往公司追讨投资款项时,发现黄某财的踪迹,随即将之扭送至公安机关。

  据查明,2010年4月,即奥斯之达公司成立之前,黄某财、蒋某平曾在佛山市华斯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斯达公司)做业务员。工作同样是以销售互联网P.CN 网站上的商机地带广告位为名,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直到同年5月,黄某财和蒋某平共同出资约15万元成立了奥斯之达公司,正式加盟为华斯达公司的下级经销商,以相同手段吸收公众存款。

  检察机关指控,至2011年1月,黄某财、蒋某平、吴某等5人先后在佛山市、江门市等地向100多名被害人变相吸收存款合计420多万元,其采用后笔吸收的款项兑付前笔收益的手段,向被害人返利合计80万余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近340万元。

  今年2月13日,蒋某平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某酒店内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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